2012年12月19日 星期三

消費糾紛 小心禍從口出/上網罵美語公司爛 誹謗起訴

消費糾紛 小心禍從口出/上網罵美語公司爛 誹謗起訴
台中市一名陳姓女子花了十五萬餘元,報名參加一年的英語課程,涉嫌在網路上散佈損害該公司商譽的訊息,被依誹謗罪嫌起訴。(記者朱俊彥攝)

散佈負面評價訊息 吃官司
〔記者朱俊彥、蘇金鳳、張菁雅、蘇孟娟/台中報導〕台中市一名陳姓女子去年花了十五萬餘元,向歌倫比亞美語購買了一年美語課程,上完課後卻在網路上對該公司散佈「爛公司就是爛公司,只會狡辯」等負面評價訊息,該公司發現後一狀告上法院,陳女被依誹謗罪嫌起訴。
起訴書指出,廿四歲的陳姓女子去年三月間,以十五萬八千元向「歌倫比亞美語諮詢顧問」(見圖,記者朱俊彥攝),購買一年期的英文課程,上了七百六十五堂課後,認為該公司所提供的課程內容,未達該公司宣稱的標準,連續五次在雅虎奇摩網站知識網頁內,刊登有關該公司的負面訊息。
陳女刊登的訊息內容包括「上課品質不是很穩定、老師的流動率也很快,如果抱怨老師不會教或其他問題,當然是置之不理」、「不管我之前權利受到損害,我也是無能為力,求償無門」、「爛公司就是爛公司,只會狡辯」,「很多人都向消基會申訴,但消基會已接到太多關於歌倫比亞申訴,早就不想理會了」。
被告稱親身經歷 檢認逾越
陳女庭訊時坦承在網路發表上述訊息,但強調是以過來人的親身經驗,在網路上留言。但承辦檢察官認為,陳女並未向消基會查證是否有很多人向該會申訴未果,此部份明顯超出個人親身經歷的感受,訊後依誹謗罪嫌起訴。
歌倫比亞美語:要的是道歉
歌倫比亞美語顧問董事長楊正大表示,希望此一案例有助於遏止網路匿名任意批評企業形象的歪風,該公司未對被告要求民事賠償,要的只是一個道歉及公道。
消基會中區分會表示,民眾對購買的產品不滿意,若想上網提醒其他消費者,務必陳述事實,不要有情緒性的字眼,以免觸法;台中市消保官洪誌宏則提醒消費者,上網發表意見倘若用字遣詞過於情緒化,會因此惹上官司,而且利用網路散佈負面言論,還可能涉及加重誹謗罪。
消保官籲勿情緒化用字遣詞
洪誌宏過去也曾碰到一名年輕人訂拍婚紗照,事後要求退費遭業者拒絕,這名消費者同樣在網路上批評業者,業者揚言控告,經協調後,業者念在消費者年輕不懂事,僅要求在網路上以相當篇幅澄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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